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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育嬰津貼 最高可領87078元

所有的勞工都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了!

行政院通過就業保險法與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保險給付項目、

擴大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將原條文須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規定刪除

此外,為鼓勵勞工在請完育嬰假後,能重返職場,這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委會規劃分兩階段給付

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金額,是按上年度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五十%計算。

上限六個月 分兩階段領

勞工保險處處長孟藹倫說,九十五年度全體勞工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為二萬九千零二十八元,

五成是一萬四千五百一十四元。在給付時,因育嬰需要留職停薪的勞工母親或父親,

先給一萬四千五百一十四元津貼的八十%,也就是每月一萬一千六百一十一元,

育嬰留職停薪幾個月就給幾個月,上限為六個月。

第二階段,育嬰假請完後,只要在兩年內重返職場,不限回到原來公司,

只要做滿六個月,即可請領一個月二千九百零二元,育嬰假請幾個月就給幾個月,

上限為六個月,且一次領取,最高可領一萬七千四百一十二元。總計請領人最多可領取八萬七千零七十八元。

去年勞工婦女請領生育給付約有七萬多人,推估其中約有五十%的婦女會選擇請領留職停薪津貼回家帶小孩,

一年大約有三萬五千位勞工婦女會請領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所需預算一年近三十億元。

至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何時實施?孟藹倫指出,還需立法院審議通過,

加上政府可能會配合托育政策及軍公教等其他族群的相關育嬰政策全面同步實施,決定權在行政院。

此外,就業保險法刪除就業保險費率下限,上限由二%調降為一%。勞委會官員表示,

目前勞工就業保險費率為零點五%,勞工每月繳交三十元,未來上限由二%調降為一%,

勞工最高每月只需繳交六十元的就業保險費,估計十年內,勞工要繳到就業保險費率上限的可能性很低。

修正草案並未制訂罰則

不過,修正草案並沒有制訂罰則,所以就算員工提出申請但企業主不給假,將無從處分。


婦團:企業不給假 政策難落實

對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婦女團體表示樂觀其成,卻憂慮即使政府願意出錢,

但企業基於人力問題不給假,若勞委會沒有例行的勞動條件檢查與配套措施,

恐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導致政策無法具體落實,反而造成婦女就業上的障礙。

被迫離職恐無津貼

事實上,過去兩性工作平等法即有三年育嬰假規定,但真正落實的企業卻少之又少,

勞委會也沒有糾正,讓此項政策形同具文

{怕丟工作不敢請假 }

上班族林小姐說,雖然服務的單位有上百人,依規定本來就可以請育嬰假,

但就她的了解,[不曾有任何一個女同事提出申請],也因為公司沒有這個「慣例」,

所以,就算她懷孕生子,在目前不景氣的情況下,她也不敢提出來,以免育嬰假結束,工作也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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