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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將小孩放置在大賣場的推車裡,不慎從推車摔下受傷,凸顯家長圖方便把賣場推車拿來放小孩,容易失去重心而讓小孩摔傷的現象;專家指出,家長此舉形同將幼童置於危險環境,可能觸犯兒童福利法。

每月摔傷三、五人

位於賣場附近的醫院表示,每個月都會處理三至五位小朋友從賣場推車摔下的病例,家長應多注意。

大賣場得知女童從推車摔下來後十分緊張,在釐清受傷過程後表示,推車是給消費者放置商品並非放置小孩,賣場已經在推車放置處加設警告標語,禁止將小孩放在推車上。

家長自知理虧 不追究

家長自知理虧未追究,但消保官卻表示,將小朋友放置推車上,廣義而言恐觸犯兒童福利法,相對的,賣場應研究更安全的方式,讓大人方便購物,小孩也能在安全環境下購物。

學者則建議,應仿效歐美國家大賣場設置臨時托育中心,讓大人放心購物,小孩也能玩得愉快。

學者:賣場應改善

幼保系老師指出,國外的大賣場,騰出空間讓孩子看書、設置臨時托育中心,大人逛街購物,將小孩安置閱讀區或托育中心,非常體貼,但台灣大賣場提供加設鐵製簡易型椅子的推車,小孩子將雙腳伸入由大人推著逛街,沒安全帶又容易夾傷雙腿,大賣場應思考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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